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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定南朱曦 于 2017-1-16 14:27 编辑
提灯的人
宫白云/诗
黑夜提着白昼
摩肩接踵的人群
提着自己的影子
乌鸦提着栖身的树
提灯的人提着尘世——
从一城绚烂中挑出灯芯
从四处的污浊中择得慈悲
当一河的月亮熄灭黑暗
一盏灯模仿神圣
好看的光线从低处
献过来
朱曦品评:秋夜无聊,浏览一下中国诗歌流派网近期热点诗歌,发现宫白云女士写的这首诗,颇有些特点,主要是在炼字炼句上有所创新。全诗十一行,但是我最看重第八行“一河月亮熄灭黑暗”句,因为这个句子练得独出心裁高人一筹;是此诗的亮点,也是诗者炼句的功夫显现。
不过,我认为:“一河月亮熄灭黑暗“,其实,没有“一河月亮点燃黑暗”好。我们可以展开神奇的想象力臆想一下:在无极黑夜里,十河月亮都不可能熄灭浩渺无边的黑暗,况一河月亮乎?话又说回来,有史以来,人类是将黑暗一律视为“熄灭的象征”的,已经熄灭了的东西,我们还有必要再去熄灭它吗?何必将它打倒在地,又踏上一只脚呢?有点闲得无聊而为之的意思。
唠叨至此,只好揭秘:真正能够熄灭黑暗的,是太阳而不是月亮。或问:“一河月亮点燃黑暗”何以比“一河月亮熄灭黑暗”好呢? 那我告诉你:因为“一河月亮点燃黑暗”是格物的造句;而“一河月亮熄灭黑暗”呢,是不格物的造句。
为什么我会特别强调淬炼诗语要“格物”呢?道理很简单:因为,所有诗人和作家,他们写字的神圣职责,其实就是运用好语言排列组合法,将天地人事物的本性呈现出来给人看,让人类或多或少知道天地人间的一些真理;如果作家诗人对仓颉造的字,通过一番挑精选肥的功夫之后,运用的语言仍然达不到“格物”(表达清楚万事万物的本性)的意境,那他们的一切所谓独创,都是白费功夫。
背景资料:宫白云。女。写诗、评论、小说等。中国散文诗作家协会副主席。中国诗歌流派网副主编。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。《特区文学》读诗栏评荐人。《诗歌风赏》编辑。《关东诗人》副主编。诗歌、评论、小说等作品散见于各种报刊与选本。获首届金迪诗歌奖年度最佳诗人奖,2013《诗选刊》中国年度先锋诗歌奖,2014《诗人文摘》年度诗人奖。著有诗集《黑白纪》。现居辽宁省丹东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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