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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描小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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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22 22:50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文 / 王芥
    小可初来
    六岁那年,妈妈开始不停地抱怨,后悔生了我这么个淘气儿子。她说:要是个女儿该多好啊,真费。
    所以,那年妈妈兴高采烈地带着干女儿小可回家的时候,我眼中充满敌意,向她大声说道:“她是我妈妈!”。可能像是带了点呐喊的样子,吓得小可转身藏在妈妈的身后,扯着妈妈的衣角,用一双怯怯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。妈妈却一边开心地笑了,一边说:“叫哥哥呀。”
    小可圆圆的眼睛这才眨了一下眼,不安而狡狤地抬头看妈妈的脸色。
    “都是妈妈的宝贝,小芥,快叫小妹。”妈妈蹲下,拉住我们俩的手。“来,拉手去玩去!”
    一次想起这段往事,小可呵呵地笑:“看你那时多傻。”我也笑:“那时还叫你‘小外国人’呢!”
    小可家穷,她妈妈说,能攀上我们这家干亲,是她福气。而我妈妈看重的更多的是小可的漂亮可爱和乖巧聪明。她喊干妈比我喊妈都甜,还会在吃饭的时候给妈妈碗里不停地夹菜。当然,也会想着办法让妈妈心甘情愿地掏出腰包。
    小可的到来,也给我带来了好运,那就是我从此很少挨打了。妈妈的脾气开始温和得如春风化雨。但不能不说我心里好像有那么个小疙瘩。所以开始我对她并不太友好,一次我不小心撒了墨汁,对妈妈说不是我弄撒的(当时只有我们两个,言下之意不言而知),而小可却说:“是咪咪撞倒的。”然后对我眨眨眼,嘴角掩不住俏皮。


    小可与格格
    小可花季的初中生活中,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——格格——一条雪白雪白的狮子小狗。格格只作了我家几天的新客。那几日,小可每天上下课都要跑来逗它,并给它起了这个有点像“哥哥”的名字。妈妈看她喜欢,刚巧又要搬家,就将格格送给了小可。
    我知道格格在那些日子带给了小可不尽的笑声。格格也因此得到了无边的宠爱。天冷的时候,它甚至可以和小可睡一个被窝,天热的时候,它更是可以享受来自于小可手中扇子的翩翩之风。
    可是,担心又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,格格误吃了有鼠药的食物。小可哭成了泪人。
    土葬格格是我的主意。没想到小可却用了一夜的时间为它刻了个木碑,上书:我亲爱的格格之墓。当小可将用菊花编织的花圈和从家里带来的面条放在格格坟头时,我终于体会到小可的脆弱和痴情是那样的强烈。
    她哭着说:“格格,这是你喜欢咬扯的花,我真想把它挂在你脖子上,看你跑,看你跳……”然后泣不成声。我不忍听下去,说我们走吧,小可却起身跑开了。


    小可与雨
    我到郑州上学的后,曾写信托朋友和教过我老师关照小可。朋友回信说“别的到没什么,只是下雨的时候,我可不定能管了她。”
    那时小可对雨敏感到极点,她的小脸盘几乎就是23世纪才会有的精确晴雨表。只要她今日一脸悲伤,明日一准雨水淅沥。雨天的小可总是心神不宁,恍恍惚惚。朋友说,一次正上课的时候,小可突然起身,冲到外面的雨中,抬头对着天空喊:“爸--爸--,爸--爸--祝-你-生-日-快-乐!”朋友还笑着说,那一天,她一举闻名全校。
    而掠过我心口的却是一种近乎于刀割的疼痛,因为我知道,就在同一个雨季,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,小可的爸爸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

    小可的初恋
    小可高中没上完,就缀学了。这起于她那次长期旷课。她留下信弃学跑去了沈阳。她说她向往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之春,那里有一个叫“梦中有你”的男孩在等她。
    这个在网上用了两个月时间就令小可神魂颠倒男孩,九天后把小可送了回来。我受命回家劝小可复学,小可对我说:“你知道吗?我感到了我一直渴望的那种感觉,在网上几天不见他,我都会是撕心裂肺地想他,你还要让我离开他吗?”我从小可脸上,看出男孩在沈阳给了她能给的全部宠爱。
    当男孩决定离开的时候,我送他们上车站。临上车,小可突然抱住男孩:“我不要走!不要……”
    “不行!别闹了。”男孩斩钉截铁。“我们会联系的”
    男孩从此杳无音信。而小可,复学,又退学。大病一场后到郑州做了酒店服务员。


    小可与歌
    只因为他会唱歌,很奶油的那种声音,就让小可又一次深爱不已。这次恋爱,小可倾注了全部身心。
    这小子平时也懂得疼惜小可,从买花到送零食,甚至不怜惜一句“你幸苦了”的表达。这令极易知足的小可连那小子的衣物到饮食,也全部包揽了。
    但这小子爱喝酒,每喝又必醉,每醉必与小可生气。轻则辱骂,重则拳脚相加。一觉睡来总又后悔不已,甜言蜜语加跪地求饶,却让小可一次次地原谅了他。
    终于小可打我手机,声音相当恐怖:“哥,我把他杀了”
    我和朋友赶到的时候,那小子已经跑了。小可把自己关在里屋,死也不肯开门。我踹开门,见到一幅惨不忍睹脸庞。而小可,并不知只是把那小子打晕了,口里喊着:“我杀了他,我杀了他。”
    那小子没多久就去了南方,小可也随我毕业一起回到家乡。她从此,不再听歌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7-23 06:04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自感线条太浅了,哈哈,但是没舍得丢,还好,你喜欢.
发表于 2009-7-23 10:57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可,写的情真意切。。。。。
发表于 2012-11-17 10:5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虽然是线条式的,但还是得留下来,收入中成文选。因为写得清新。提议标题为《小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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